郑州市区外9月完成“电代煤”“气代煤”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 2017.02.15 08:32:43 368 次浏览

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何开展?我市昨日召开的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部署会给出了答案。今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做好燃煤、工业污 染、机动车、扬尘和低空面源等污染源的末端治理,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治理,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深入、更细化、更常态化。


“电代煤”延伸到县城建成区

我市每年燃煤总量2600多万吨,燃煤是造成我市大气污染的首要污染源,燃煤污染控制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我市要把淘汰小火电、燃煤机组错峰发电、强力推进燃煤治理作为手段,严格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按计划,今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30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加快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逐步扩大禁燃区区域,4月底前,各县(市)、上街区要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实现城市建成区全覆盖。

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程,9月30日前完成市区建成区以外区域和县城建成区的燃煤替代工作,力争实现辖区全域无散煤使用,完成“电代煤”“气代煤”10万户以上。


调整结构 让清洁能源要唱主角

3月底前,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41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要完成拆改;6月底前,供热范围外的238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供热范围内的5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确保全部完成拆改。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到年底,全市原煤入选率在70%以上。

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10月底前,郑州市建成区集中供热率提高到80%以上;具备条件的20万人口以上县城热电联产全覆盖。

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6月底前,全市产业集聚区完成集中供热改造,集中供热覆盖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或部分改造为应急调峰备用热源,实现集中供热或“一区一热源”。


取缔整改“小散乱污”企业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8月底前,取缔整改到位。对全市水泥、铸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组织继续实施冬季错峰生产,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和污染程度。

低空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我市将强化餐饮服务业监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并保持正常运行,坚决取缔违规露天烧烤。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城乡综合治理,全面禁止焚烧垃圾、树叶等影响大气环境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

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

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

加强国三重型柴油车管控,为这些车辆加装专用尾气处理装置。

全面完成全市黄标车淘汰任务,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一律报废。

加强城市交通管理,加大违规行驶行为的查处力度,禁止违规车辆进城。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工地施工围挡高度 不得低于1.8米

今年,我市要继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6个100%,各拆迁工地必须制定比较详细的房屋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

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防止物料、渣土外逸,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外逸或者遗撒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必须安装远程视频和PM10监控设备。

强化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治理,各县(市)、上街区渣土运输车辆3月底前必须全部安装定位系统,纳入统一监督管理,违规使用黑渣土车的单位要倒查责任进行追责。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尽快实现全市次干道和背街小巷的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严格实施城区道路“以克论净”考核。


提高金水河、东风渠等河流的水质

今年是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年。以贾鲁河、双洎河为重点,加快推进陈三桥、马头岗和新密、荥阳、新郑、中牟等11个污水厂的建设和提标改造,切实提升污水处理能力。

对金水河、东风渠、熊儿河、七里河等4条河流分别采取截污、调水等措施,确保年底前达到四类水体。对贾鲁河、魏河、潮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索须河等6条河流,要加大补源流量和涉水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水质稳定改善,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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