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
常见问题解答
1、申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范围是哪些?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主要面向我市用人单位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什么是全职引进?
答:全职引进是指:
(1)全职引进指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2)在我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
(3)保证每年至少有6个月在签约单位或创办企业工作。
3、新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是哪些?
答:新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指文件发布之日起(2017年11月23日)我市用人单位培养的达到相应分类认定层次的人员。
4、申请认定的人才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认定的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
(4)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5)符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条件。
5、个人能否不经过单位直接申请?
答:不能。个人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填写《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核准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6、单位是否可以帮助填写材料?
答:单位可以帮助人才填写申报材料,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核准申请表》需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申请认定的材料由哪个部门受理?
答:(1)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
(2)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按隶属关系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县(市)、区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按隶属关系由其所在县(市)、区主管部门审核;非公经济单位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8、认定成功后,在哪里可以领取高层次人才证书?
答:认定成功后,由用人单位到审核部门领取。
9、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行任期制,任期为5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于认定人才离开郑州或不再与引进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以及期中、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取消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资格,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10、高层次人才如何考核?
答: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行期中、期末考核制度,重点考核业绩贡献、创新成果、人才培养等内容;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11、认定人才可以享受什么奖励和服务保障?
答:经分类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享受资金奖励和服务保障。对入选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12、高层次人才奖励资金如何发放?
答:奖励资金自高层次人才认定年度起,按3:3:4比例于任期第一年、第三年、第五年分三次拨付。第一年奖励资金于认定后即行拨付,第三年奖励资金于期中考核合格后拨付、第五年奖励资金于期末考核合格后拨付。拨付方式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认定、申请和考核情况,将奖励资金发放名单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进行拨付。
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
常见问题解答
1、青年人才包括哪些人员?
答: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青年人才来郑落户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
3、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条件?
答:需具备以下条件:
(1)2017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 (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2017年1月1日后落户郑州(本市户籍未迁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4、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标准?
答: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对符合基本条件1、2、3项,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5、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享受生活补贴的如何申报?
答:(1)申报。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个人向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审核。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补贴名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补贴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开发区、县(市、区)汇总报送的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和各开发区、县(市、区)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将资金分别拨付各开发区、县(市、区)财政局,由各开发区、县(市、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
6、来郑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申报生活补贴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需要的材料如下:
(1)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
7、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标准和条件是什么?
答: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8、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申报程序是什么?
答:(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九、来郑创业的青年人才创业(帮扶)补贴申报材料有哪些?
答:需要的申报材料有: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真实信息核查表》。
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
常见问题解答
1、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引进后需每年在郑州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与所在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在我市创办或参与创办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能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5%以上(不含技术入股)。具体标准详见《郑州市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计划实施细则(暂行)》和《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规定。
2、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供复印件,验看原件):
(1)海外留学人才须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具的《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
(2)外籍人员须提供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3)海外高层次人才须提供本人所工作过的海外企业(机构)出具的工作证明或推荐信,确实不能提供前述证明或推荐信的,需提供该企业(机构)工作的纳税证明或工资单;
(4)科技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论文、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