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抱怨房价涨得太猛,开发商吐槽供地数量太少,地方政府则要加速去库存。针对各方不同诉求,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昨日公布的一项新政有望“一药治多症”。这个政策的核心就是以库存消化周期分档次,周期短的要扩大供地,周期长的要停止供地。“从供求关系入手,这就对症下药了。下一步就看地方政府执行力,看住建部问责力度了。”有地产界人士如此评价。
据某研究院最新统计显示,全国70个重点城市中,至少有45个城市的库存消化周期在12个月以下(含12个月),这些城市至少需要“增加土地供应”,其中南京等6个城市“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对症下药
4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通知》(建房[2017]80号)(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管理。
根据《通知》,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特别是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去库存任务重的城市要减少乃至暂停住宅用地供应。各地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接受记者采访的地产界人士均“点赞”上述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次政策明确了库存与土地供应的关系,用库存消化周期明确了市场土地供应的节奏。利用土地市场调控做加减法,库存多的减少土地供应,土地少的增加供应。
“这条政策最具针对性,把握住了行业症结,思路和方法很对,就看地方政府能否落实。”明源地产研究院首席研究院刘策表示,“一个看地方政府有没有积极性,因为会影响到财政收入;另外一个要看有些城市是否具备新增土地供应的条件。”
亦有部分受访者认为,去库存周期短的城市大多数是一些热点城市,这些地方就算增加供地,仍会被开发商哄抢。
热门名单
按上述最新规定,有哪些热点城市需要“显著增加供地,要加快供地节奏”的呢?
记者从某研究院获得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南京、杭州、合肥、南昌、郑州、惠州等6个城市在过去六个月的平均去库存周期都在6个月以下,必须显著增加供地且加快节奏;而北京、上海、广州的平均去库存周期在6-12个月,深圳的平均去库存周期在12-18个月。
上海的去库存周期竟然长于杭州等地,这是否有悖于常识?这数据究竟是如何统计出来的?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上海调控力度较大,导致成交量下降,这可能使得统计出来的数据跟真实供求不太匹配。
必须一提的是,上述统计数据仅为一家之言,某研究院亦表示:“去库存周期即存销比=当月新建商品住宅库存量/最近六个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平均值。其中‘销售移动平均’即指最近六个月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的平均值。”
有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关于库存消化周期的算法,不同的机构有不同的算法,有些机构是按照最近三个月的平均去化速度去测算整个市场的去化速度,有些机构是按照过去一年平均的去化速度进行测算。为此,住建部和国土部有必要就库存消化周期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进行“全国统一”,否则每家算法不同,最终结果差异也会比较大。
“如果政府增加供地数量,加快供地节奏,我们肯定是欢迎的,现在一二线城市就是缺地的状态。”有不愿具名的开发商告诉记者,政府供地量小,势必会造成开发商的哄抢,自然而然土地价格就会上涨。出不出地王与土地供应量有关,僧多粥少的情况下,怎能不出地王?
还需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调控的大背景下,目前许多城市已经相继出台了2017年的供地计划。比如南京2017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在280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600公顷左右。2017年南京土地供应计划中房地产开发用地700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530公顷,商办用地170公顷)。而北京2017年安排的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3900公顷,其中住宅用地610公顷,商服用地310公顷。
业内人士指出,部分热点城市在土地供应的计划和落实方面存在着脱节的问题。供地计划做得比较多,但计划完不成的情况比较普遍。事实上,一些城市既然列了相关的年度供地计划就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同时要将年度供应量细化到月度,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果完不成,监管层也应负起责任果断问责。
“国土部此次政策提到了土地供应的分类调控目标,这是最近土地政策的首创。通过挂钩去库存周期、房价等指标,使得各城市供地的计划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接下来就看国土部是否就此制定相应的问责机制了。”上述业内人士如此说。
两大石油集团备战油改
中石化研究销售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 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南征北战”
油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公布的日子临近,两大石油集团提前开始应对。记者昨天从中石油、中石化获悉,前者近日召开了天然气销售北方公司成立后的首次工作会,定下进一步扩大北方区域市场份额的目标,后者则于本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销售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
一位油气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上述举措均透出两大集团要赶在油改方案公布前提早备战的意图。
央企中率先打出“混改”旗号的中石化集团本周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销售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方案。董事长王玉普在会上要求,举全集团之力,扎实推进销售公司体制机制改革,并以此为引导,全面推进集团公司各项改革。
近年来,中石化销售公司改革不断深化,先后完成油品销售业务重组引资,并组建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持续推动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平稳实现10多万员工转换用工方式;积极发挥混合所有制中多股东的优势,快速发展非油业务,2016年实现交易额351亿元,比上年增长41.4%。
但随着力主“混改”的前任董事长傅成玉的退休和集团一把手的更替,外界对中石化能否继续推进改革心存疑虑。在此背景下,这次会议的召开无疑让上述疑虑冰融雪释。
王玉普表示,深化销售公司体制机制改革是目前市场竞争的必然要求,要在竞争激烈的油品市场中继续保持和加强主导优势,要拓展国际业务、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
为此,会议提出改革要坚持市场化、一体化、国际化原则,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提高效率、效益为目标,要坚持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薪酬体系与资产保值增值的联动挂钩。
在前不久举行的年度业绩会上,王玉普表示,会加大改革力度,特别是加大市场化改革的力度。中石油总裁汪东进则在年度业绩发布会上也表示,公司将按照国家要求推进“混改”。
或许是巧合,中石油集团最近也出现一系列改革新动作,尤其是天然气销售板块的改革在南北两线同步推进。就在近日,重组整合后的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北方公司(下称“北方公司”)举行首次工作会,会上提出要实施市场、资源、能力“三大战略”,建设国内领先的专业化区域天然气销售公司。
在具体举措上,北方公司总经理刘志表示,要通过“跑马圈地”占领区域市场,“厚植根基”巩固现有市场,“深耕细作”潜力市场;同时,强力挖掘现有资源潜能,进一步扩大北方区域市场份额。
另一方面,西气东输三线入闽天然气泉州分输站和厦门海沧分输站近日也分别投运通气,这标志着中石油天然气销售福建分公司正式启动天然气销售业务。
“国内油气体制改革正在加速推进,预计方案近期就要出台。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中石化还是中石油,都对即将到来的改革有极强预判能力。上述这些动作正反映了它们的应对和备战。”中国石油大学专家刘毅军教授昨天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油改之后,市场主体将增加,竞争将更加激烈,两大油都面临着市场压力加大的情况,当前的整个布局就是为此做准备。
此前有报道称,油气体制改革方案已获通过,或于5月底发布。
他还认为,2015年以后国内成品油和天然气都出现一定程度的过剩,需求增长缓慢。为此,两大石油公司也亟待改革销售系统,抢占用户终端。
去年1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称,决定在福建省开展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试点,西气东输供福建省天然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在刘毅军看来,这次改革对福建天然气市场的“搅局者”——中石油无疑更为有利,因它的天然气进入当地市场已得到认可,其还可调动全国资源,价格的回旋余地更大。
3月经济数据下周起公布 机构预测有涨有跌
3月份主要宏观经济数据将于下周起陆续公布,机构普遍预期,受高基数因素影响,PPI、工业增加值等同比增速或略有放缓,整体投资增速料出现回落,但基建投资仍会保持较高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继续回升。
今年以来,工业经济一直呈现企稳向好态势,这一点在此前公布的PMI数据中已经得以印证。3月份官方制造业PMI攀至近5年新高的51.8%,且连续8个月运行在扩张区间。PPI、工业增加值等指标今年前两月也保持升势,不过,受高基数因素影响,3月份增速或略有回落。
国金证券、交通银行、申万宏源证券等机构普遍预期,3月份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将放缓至6.2%,1-2月份的增速为6.3%。而持续上升数月的PPI同比涨幅在3月份也料出现回落。
交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3 月全国主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整体涨势放缓,很多产品价格出现回落,PPI 翘尾因素比上个月下降0.57 个百分点,PPI 同比涨幅可能略微回落至7.6%。
国家统计局将于下周三公布3月份CPI和PPI数据,而包括投资、消费、工业增加值在内的大批宏观数据将于4月17日出炉。
多数机构预测,一季度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可能会从8.9%的近7个月的高位处回落。不过,基建投资仍会保持较快增速,制造业投资增速也继续回升。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预计,由于基数进一步走高,预计3月份基建投资增速回落至20%,但受益于中上游行业价格和盈利持续的改善,预计制造业投资增速回升至4.5%。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预计3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同比增速可能会放缓至8.5%左右,“主要是去年基数较高,导致同比增速放缓。”
章俊称,制造业投资依然维持温和反弹,虽然基建和房地产投资增速受益于PPP拉动效应和房地产调控向房地产投资传导的时滞,依然有上行动能,但3月份会因为基数较高而小幅回落。
交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对整体投资增速保持乐观。他分析称,三大投资均会保持回升势头,制造业投资增速保持在4.4%左右,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可能上升至9%以上,基建投资增速在20%以上。由此带动,3月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增速上升至9%。
此外,全球经济的回暖拉动出口增速出现回升,机构普遍预测,3月份出口增速有望由负转正。中金公司认为,随着全球、特别是欧洲的工业周期走强,3月出口同比增速可能从1-2月的-0.8%上升至5%,中信证券则预计3月份出口同比增长2.5%。
从机构预测来看,3月份主要宏观数据仍会延续向好势头,一季度GDP增速预计会在6.8%左右,今年经济有望平稳开局。
中银国际在最新发布的研报中表示,整体来看,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的复苏态势延续,鉴于经济增长不弱,政策重心将仍在风险防控,预计货币政策中性偏紧的态度短期内难有变化。
上海保险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纲要将出炉
上海证券报昨日独家获悉,《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下称《纲要》)即将出炉。作为保险强国战略的先手棋和重要驱动力,上海国际保险中心建设将在“十三五”时期稳步推进。
据了解,《纲要》主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未来5年上海保险业的发展蓝图。
根据《纲要》规划,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构建国际领先、辐射全国、繁荣高效、功能齐全的保险市场,提升再保险、航运保险、保险资金运用等领域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发展成为国际保险中心。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将分别达到6%和7300元/人。
具体来看,“十三五”时期上海保险市场将精彩纷呈。包括: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宽保险机构和高管人员准入管理,加快推进“证照分离”管理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负面清单监管方式,持续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支持保险法人公司加快海外网点布局;探索开展外汇长期人身险业务,研究沪港保险业务互联互通机制等。
同时,将推进保险要素市场建设。“十三五”时期将把上海保险交易所建设成为“立足上海、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保险综合服务平台和保险基础运营平台,为建设上海区域性再保险中心、航运保险中心、保险资金运用中心以及沪港保险业务互联互通机制等业务与制度创新提供重要载体。
在资金运用方面,上海将支持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子公司、保险资金运用中心,支持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养老产业基金、健康产业基金等私募基金等。
同时被列入《纲要》的规划是,助推上海地区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包括:支持保险资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推进保险资金与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合作;支持保险参与“互联网+”行动,支持在沪设立专业互联网保险机构;加大保险支持“一带一路”力度,支持在沪设立信用保险公司;增强保险服务都市农业建设能力,继续推进“保收入”农业保险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多形式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创建失独老人保险保障模式等。
三项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防金融风险
近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旨在防控金融风险。
这次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涉及内容较多。
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此,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认为,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关于金融资产的分类发生了较大决策改变,对金融资产的新分类突出了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有助于推动企业在战略决策、业务管理和合同管理层面提升金融资产和负债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同时,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
现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于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经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在当前金融深化的背景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金融风险的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准则要求基于过去、现在和前瞻性信息,按照‘预期损失法’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将推动企业建立以信用数据和评价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应对信用风险事件和信用损失的能力。” 财政部会计司这位负责人说。
按照财政部的安排,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鼓励企业提前施行。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过渡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