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委回应: “过道学区房”不能作入学条件

来源: 大河网 发布时间: 2017.03.20 09:27:00 428 次浏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日前做出回应,近期有报道称“过道学区房可作为入学资格”为不实信息,北京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过道学区房”不能作为入学资格条件。


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

北京市教委相关人士表示,2017年北京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近日将启动,凡符合法定年龄的北京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据了解,北京将持续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多种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一是整合教育资源,全方位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力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降低择校需求。这是遏制学区房乱象的治本之策,也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二是深化干部教师交流,缩小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师资水平差异,带动提升每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让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缓解盲目择校焦虑。三是完善入学政策,指导区教委在热点区域试行多校划片,降低学区房的择校功能。推进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引导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巩固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成果。


消息称北京一条过道因能获学区指标卖150万元

150万元的过道,出现于2016年6月。当时,北京某家中介的网站上挂出房源信息,大耳胡同约10平方米的“零居”,虽为过道,不能建房,但因有房本且可获得实验一小前门分校的“学区”指标,欲报价150万元,折合单价约13万元/平方米。

“过道学区房”也能卖出超过10万元的单价,一时间舆论哗然,也让平房这类在北京市二手房中占比并不大的住宅类别,反成关注焦点。

今年初,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先后两次就《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应急救援、通行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这就意味着,未来在平房的交易转让中,“过道”这种不具备居住功能的部位将被核验并标示,而不能再隐藏为住宅并借以获得“学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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