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品质提高了,二居室安置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4平方米,居住区单块绿地面积要大于400平方米,常绿植物、开花植物占比不得小于30%。近日,郑州市政府出台了《安置房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要点的通知》。
【标准】
二居室安置房使用面积
不小于34平方米
郑州市政府相关人员介绍,安置房的建筑规划,要根据市民的需求,合理设计不同户型,户型设计应体现舒适性、功能性、美观性和经济性,并应注重流线设计,做到动静分区同时建筑平面布局应合理紧凑,降低套外交通空间,减少公共空间的分摊面积,提高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和得房率。
据介绍,安置房的房屋功能的使用面积要符合这些规定: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由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组成的住宅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由兼起居的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组成的住宅最小套型的厨房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
另外,二居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4平方米。安置房高层单元以一梯二户、一梯三户、一梯四户为主,安置房户型由乡镇 (街道)通过 “4+2 ”工作法予以确认,并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除此之外,要提高电梯安装数量和标准,增加担架电梯。
【条件】
居住区常绿植物、开花植物
占比不小于30%
根据新规,这次还要高标准建设绿化环境。
居住区单块绿地须大于400㎡,且宽度大于8米。胸径大于8厘米的乔木数量大于3棵/100㎡绿地,且胸径大于15厘米的乔木数量在乔木总数中所占比例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设计时乔、灌木须合理搭配,做到低、中、高错层绿化。常绿植物、开花植物所占比例不得小于30%。另外,还要加强屋顶绿化、集中下沉绿地等建设。
在设计上要避免“千城一面”,要有针对性地对各个街坊或地块提出风貌要求,不同街坊或地块中的建筑形态、高度、色彩、风格等应有所区别,避免大面积雷同建筑的出现,要给住进安置房的居民营造一个舒适、美观的家园。
【限制】
安置房的住宅底层
不得有商业设施
新政策规定,安置房还要落实街区制。在居住用地与相邻商业用地、商务用地、中小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用地之间增加街坊路,街坊路宽度不小于15米,特殊情况下不宜小于9米;城市道路间距超过300米时,应增加街坊路。
据规定,安置房三环以外的区域,住宅底层不得规划建设商业设施,住宅区配套商业宜集中独立设置或设置商业内街;三环内区域,限制主干路临街住宅下规划建设底层商业设施。
这次政府出台的安置房规划中提到,要满足群众在医疗、教育、健身休闲、养老、文化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同时还要建设停车场、公共绿地、中小学、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服务半径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