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属于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的一种,但它又不同于配电室、水泵房、绿地、道路、路灯、消防设施等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这些其他共用设施设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而且实际上也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如:配电室在为每户业主的用电服务,水泵房为每户业主供水。这些设施设备供全体业主使用,每户业主的正常生活也丝毫离不开这些设施设备。但是,电梯却不同,虽然它也是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但从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电梯是仅由部分业主使用的,首层业主几乎不使用电梯。有人可能会说,首层的业主同样也有权利使用电梯。理论上如此,但是,首层业主没有使用的必要性,实际上也基本不使用。因此,这种权利对首层业主来说是形同虚设的。
业主质疑最多的就是:一楼住户是否要交纳电梯费?业主的观点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大部分一楼业主们认为,住在一层,根本不使用电梯,没有义务负担电梯费用;一小部分业主则认为可以少交电梯费用,但不能认同与二层及以上的业主负担相同数额的电梯费用。那么一楼业主到底该不该交纳电梯费用呢?
电梯费的准确含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俗称的电梯费,其准确的名称应该是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年检费、保险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不包括电梯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这笔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一楼的业主应该交纳电梯费,虽然一楼业主日常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机会非常少,但是电梯是该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共有部分,只要业主所购买的住宅附带有电梯这一公共设施,就应该交纳电梯费。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是针对物业的共有部分而言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是面向全体业主的。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对个别业主的意见进行迁就,对一楼业主的电梯费用进行免除,那么就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公众利益。一楼业主要交纳电梯费,这是由公共服务的特点决定的。比如,我们出行时乘坐公交车,不能因为我们在车上没有座位就不交或者少交乘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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