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在我省各地“失宠”。5日,从省公安厅获悉,春节期间全省有135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其中44人被行政拘留。
据了解,全省共有17个省辖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个省辖市出台了限放政策;78个县(市)出台了禁放政策,14个县(市)出台了限放政策。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警力113450人次,动员社会力量23万余人次,行政处罚违法燃放135人。
为汲取国内多起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1月25日,省公安厅下发紧急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隐患排查工作。1月25日至26日,全省排查批发企业186家、零售单位10762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单位151家、超量储存单位75家,收缴烟花爆竹3837箱,查处治安案件42起、行政处罚34人,发现并整改隐患246处。
春节期间,省公安厅派出专管民警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审批,减少环境污染。截至目前,我省未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亡人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