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物业管理定位“生活性服务业”
调整物业费定价、调价机制
加大力度扶持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2019年末,我国城镇化人口比例达到60.6%,物业管理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此次新冠疫情,更加凸显了物业管理行业对于维护社区安全和谐,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面貌等的重要作用,更是践行总书记要求“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主要行业。但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存在整体税负过重、收费标准非市场化及人工成本不断上升、行业分类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常委、华润集团董事长傅育宁建议:
一是建议完善物业费定价、调价机制,全面取消一至三线城市的物业费限价政策,将定价权交由市场决定。同时建议各地政府出台配套政策,促进物业费科学合理的调整,理顺服务与价格之间的关系。
二是建议尽快出台符合物业行业特点的财税政策。
1、建议给予物业企业“生活性服务业”的行业认定。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物业管理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无法享受疫情期间生活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与物业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经营实质严重不符。
2、明确物业用房的税收法律适用范围,并免征房产税。国家税务部门应明确物业用房是否征收房产税,规范地方税务局在实际执行中的政策理解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