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财物丢失,物业公司是否应当予以赔偿?
案例:
2004年4月,皮某在滨海路购买了一套别墅,并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根据小区的收费标准,交纳了每平方米1.5元的物业费就可以享受24小时的保安服务,但是皮某与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2006月,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装修期间,民工彭某趁皮某外出之际,潜入皮某房内,盗窃大量财物。三个月后,公安机关终于将彭某逮捕归案,但失窃的财物早已挥霍一空,无力赔偿。后皮某经公安机关了解到,事发那天物业公司一工作人员曾发现皮某家里有可疑人物,但没有到房内查看,也没有任何的反应。皮某遂以物业公司未尽保护义务为由,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专家解答:
本案的关键在于,物业公司对于财物丢失是否有过失。如果物业公司正当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则不应当予以赔偿,否则,物业公司应视情况予以赔偿。本案中,皮某按标准交纳了物业费用,物业公司也接受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双方的行为都表明认可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成立。那么,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如皮某应当按合同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当提供相应的服务。本案中,小区物业公司作出了24小时保安的承诺,就应当对皮某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保护义务。在彭某进入皮某的房间后,物业公司的保安人员曾看见彭某出现在皮某的房间内,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和行动,以致在客观上为彭某的作案提供了条件。物业公司对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财务的丢失也不全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当事人自身也存在过错,故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损失的6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第一百零六条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业主在小区内丢失财物,能否因此拒交物业费?
案例:
2006年初,业主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催交2005年度的物业服务费。李某认为,自己交纳的物业服务费中包含保安费,可是,其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自己在小区内丢失了三辆自行车,故而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
物业公司则认为,物业服务公司的保安任务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
而丢失的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意见不一,交涉没有结果,物业公司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专家解答:
能否拒交物业费,关健在于物业服务公司对于丢失财物是否存在过错。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由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依法设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服务公司应该履行其职责,才有权要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如果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其职责和义务,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出处理。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虽然包含保安费,但并不意味着住户丢失的财物都应当由物业公司负责。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范围,已超出了保安的职责范围。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过错的情况,这一责任不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
小区停放的车辆被盗,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王女士的汽车停放在小区内,物业公司按每次每辆车5元的标准收取露天临时停车费。2005年12月12日晚,王女士的车辆丢失。王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其车辆丢失损失 1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安部门对车辆被盗案一直未有结论,据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王女士缴纳的露天停车泊位费,仅能证明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地车位进行管理和定额收费,双方之间并不形成车辆保管合同,且王女士也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遂判决物业公司无责。
律师点评: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物业公司与车主之间存在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车辆丢失中是否存在过错。
第一,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即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费,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的,物业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没有过错的,物业公司可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业主的车辆被窃,是由于犯罪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的,犯罪分子是直接的侵害行为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本案中,由于王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关系,且无法证明物业公司对车辆的丢失存在过错,因此物业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