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因土地信息等问题被“卡住”的小伙伴,这回看到希望啦。
针对近段时间以来全省不动产登记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河南省不动产登记局近日出台并下发了一份指导意见。相关人士透露,意见对“没有土地信息”、“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房改房”等问题都有涉及。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始后,很多人在办理登记的过程中,都遇到了“手里有房本儿,但查不到土地信息”的问题,导致办理过程“卡壳”。
相关人士透露,这一类问题,意见中有所涉及:
在申请办理时,当事人应声明已知晓该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未登记,并自愿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并将上述知情内容填入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应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中标明相关权利人所知晓的上述内容。
还有一些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市民遇到这样的情况:一查才发现,自家房子土地登记的用途不是住宅用地。对于这种情况,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进行受理,但是要按照原证书记载的用途进行登记。
许多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发现,不动产登记加上按揭贷款,交易和登记整个过程走下来需要两遍。
有知情人士表示,在这份意见中有类似“已抵押的不动产转让,且转让后再抵押的,当事人可持抵押注销登记和转移登记以及抵押登记规定的材料,同时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表述。
也就是说,未来有这种情况的市民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可能要减少一半。此外,相关人士透露,对于省直单位“房改房”、“权籍调查未完成”等问题,意见中都作出了新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