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指导供热单位按需供热,与气象、财政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提前供热、延迟停热时间,保障各地及时、保质、保量实施供暖,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根据天气适时提前供热、延迟停热
通知指出,今冬明春供热采暖工作即将开始,各地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加强领导,指导供热单位扎实做好供热设施建设、运行、服务、应急等各项具体工作,保障供热采暖和清洁取暖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对今年供热规模、供热总量要有充分的估计,对清洁取暖的能源需求总量提前分析预判,全面、准确、及时掌握能源供应动态,解决供热用能供需矛盾;针对清洁取暖系统运行特点,指导供热企业提前调试供热管网设施和配套环保设施,落实供热能源储备,做好供热开栓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通知要求,适时启动供热,要指导供热单位按需供热,与气象、财政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提前供热、延迟停热时间。
加强夜间不用热公共场所的供热调控
要根据地区气候和采暖期不同阶段的特点,科学调度,合理调整供热运行模式,保障正常供热,促进清洁取暖。特别是要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的供热采暖保障工作。末寒期要高度关注天气突变,防止室温过热或过冷,确保平稳供热。同时,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应对极端天气。各地要针对清洁取暖对供热设备设施的新要求,提前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遇到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要加强供热系统调控,采取错时调峰等有效措施优先保障居民供热,可以适当减少机关、商场、超市、餐饮、娱乐、写字楼等公共建筑的供热量,特别要加强夜间不用热公共场所的供热调控,尽最大能力满足居民采暖需求。